進出政策
離開當地政策:
贛通碼“綠碼”
進入當地政策:
一、省內重點地區管控措施:
(一)中高風險地區所屬縣(區)和報告本土聚集性疫情地區所屬縣(區)來(返)昌管控:全程閉環轉運。自離開之日起實行“7+7”,即自離開之日起,按填平補齊原則,實行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在第1、3、7、10和14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自離開之日起超過7天的需在3天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
(二)長堎鎮內不在管控合圍區域人員管控措施:
1、以上人員往返市內,須提前2天向目的地社區(村組)或單位、入住酒店報備,并攜帶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往返市內,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避免參加聚集聚餐活動,不得前往人員密集、人流量大、空間密閉的場所。做好個人健康監測,一旦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在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及時就近到發熱門診就診,并主動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關人員接觸史。
2、援新建區工作人員:返回目的地時避免乘坐公共交通運輸工具,做好個人防護。實行“3+4”管理,即返回目的地后實行3天居家隔離和4天自我健康監測,第1、3、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并將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結果主動報告單位。
3、滯留新建區需返回其他縣區的居住人員:返回目的地時避免乘坐公共交通運輸工具,做好個人防護。實行“3+4”管理,即返回目的地后實行3天居家隔離和4天居家健康監測,每日1次核酸檢測,并將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結果主動報告單位。
4、新建區本地居住人員:進行跨區流動時,須提供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后,方可在市內有序流動。
(三)中高風險地區所屬市和報告本土病例地區所屬市來(返)昌人員管控:南昌市新建區(除石崗鎮、長堎鎮外)、旅居史在3天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2次間隔24小時),并從離開之日起落實3天居家隔離,11天自我健康監測。
二、省外重點地區管控措施:
(一)中高風險地區所屬縣(區)和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屬縣(區)來(返)昌人員管控:實行“7+7”,即自離開之日起,按填平補齊原則,實行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在第1、3、7、10和14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自離開之日起超過7天的需在3天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
(二)除中高風險地區所屬縣(區)和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屬縣(區)外來(返)昌人員管理:省外其他地區的來昌返昌人員,需掃碼、測溫、查驗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昌后在第一時間、第一地點實行“落地檢”和“三天兩檢”,“落地檢”核酸檢測結果未出前須居家或駐地等候,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本省有本地疫情地區間人員流動管理參照執行。
(三)港澳臺及入境人員管控:外地為第一入境點的入昌前48小時向目的地社區報告。入境解除隔離的來(返)昌人員,全程閉環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在4小時內完成核酸檢測采樣,實行雙人雙采雙檢,檢測結果未出前,同車轉運人員(含司機等工作人員)不得離開。實行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在第1、3、7、10和14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自離開之日起超過7天的需在3天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隔離時間以第一入境點隔離期滿之日起計算。核酸檢測次數和隔離觀察時間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執行。
(四)我市為第一入境點的境外來(返)昌人員。報告參考境外入昌。轉運參考境外入昌。目的地為南昌市以外的人員,實行“14天集中隔離”。集中隔離的第1、3、7、10和14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目的地為南昌市的人員,實行“14天集中隔離+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集中隔離的第1、3、7、10、14、15、17和21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解除集中隔離,在居家健康監測第7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五)對所有非法入境來(返)昌人員,在抵昌后24小時內開展“核酸和血清抗體”雙檢測,雙陰性的落實21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第1天、第7天、第14天、第21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陰性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置。
(六)香港、臺灣來(返)昌人員參照境外人員管理。
(七)澳門來(返)昌人員有14天內國外境外旅居史的,參照國外境外人員管理。無14天內國外境外旅居史的且持有近7天核酸檢測證明的,可有序流動;無檢測證明的,第一時間開展核酸檢測,期間實施相對集中隔離。
三、健康碼“綠碼”。
出行交通政策
民航
昌北機場正常開通,無特殊防控政策。旅客執行南昌市進出防控政策。
鐵路
全市鐵路車站正常開通,無特殊防控政策。旅客執行南昌市進出防控政策。
公路
一、出城無管控措施。
二、入昌方面:
(一)全市33個疫情防控高速公路查驗服務點啟用“場地碼”,通行掃碼登記,提升工作效能?,F場查驗顯示為紅碼、黃碼或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仍需進行書面登記。
(二)各縣區高速公路查驗服務點按照“分類分級”查驗的方式,簡化流程,引導司乘人員掃“場地碼”,并進行分類處置。
(三)直接放行的情形
1.“昌通碼”顯示為健康綠碼,“行程碼”結果僅有南昌市行程記錄;
2.“昌通碼”顯示為健康綠碼,“行程碼”結果為江西省內并持有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四)不滿足第一條所述車輛的,分貨車和客車(含小型客車)進行處置。
1.貨車的查驗
(1)來自中高風險地區(行程碼帶*)所在城市以及健康碼紅碼人員。
查驗司乘人員行程碼、健康碼,書面登記相關信息(含車牌號、姓名、電話號碼、來源地、目的地、入昌后居住地址),開展落地“抗原+核酸檢測”,等待抗原結果。
現場抗原檢測為陰性,由查驗點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社會管控組,協調貨車目的地所屬縣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通知收貨企業提供書面承諾書,對司乘人員進行封閉管理,引導至目的地卸貨后原路返回(或在高速口直接卸貨),全程進行閉環管理。如司乘人員不離昌,需安排至隔離點集中隔離。
現場抗原檢測為陽性或其本人提供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目的地所在縣區,新建區人員由支援縣區負責)對司乘人員轉運隔離,車輛消殺后,安排其它司機駛離。
(2)來自非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以及南昌本地運輸貨車(行程碼僅有南昌軌跡)。
查驗貨車司乘人員健康碼、行程碼,開展落地“抗原+核酸檢測”,不需等待抗原結果,發放告知書后通行。
2.客車(含小型客車)的查驗
(1)健康碼紅碼人員或核酸檢測結果陽性人員或有上海市、長春市、吉林市及中高風險地區(行程碼帶*)所在城市來(返)昌人員。由屬地指揮部(目的地所在縣區,新建區人員由支援縣區負責)閉環轉運至集中隔離點。
(2)健康碼黃碼人員。開展落地“抗原+核酸檢測”,登記信息,待落地抗原檢測結果出來后,為陰性的發放告知書通行。
(3)健康碼綠碼人員。無南昌以外活動史的,直接通行;有南昌以外活動史的,在省內有24小時核酸檢測報告直接通行,省內無24小時核酸檢測報告和省外來(返)昌人員,開展落地“抗原+核酸檢測”,發放告知書后通行。
以上落地抗原檢測或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5分鐘內要通知相關人員原地等待,并由屬地指揮部按照規定處置。
水路
1. 停止相關水路運輸活動:關閉南昌轄區渡口,暫停所有水上游覽經營活動。
2.管控進出我市船舶在南昌轄區??康拇凹叭藛T:(一)嚴格執行“非必要不上岸”的管控措施,如確需上岸,應提供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并按相關屬地防控要求實行落地管理;(二)嚴禁無關人員上船,盡可能做到船舶裝卸作業時船岸人員零接觸;(三)當船上發生船員或乘客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且在過去28天內去過發生疫情的地區,應當立即向離岸最近的衛生健康部門或檢驗檢疫部門報告,并通報南昌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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