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南昌市財政局獲悉,為切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市財政局聯合相關單位印發《南昌市扶持市級農村陽光助殘就業補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推動農村殘疾人發展種養殖生產,幫扶更多農村殘疾人就業增收。
《辦法》明確,此次市級農村陽光助殘就業補助對象含兩類,吸納農村殘疾人或農村重度殘疾人家庭成員就業的市級陽光助殘創業就業基地;具有本地戶籍,年齡16-65周歲持第二代殘疾人證的殘疾人,以種養業為主要經濟來源,從事種養業2年以上,擁有自有場地或租用、流轉期限達三年以上。
市級陽光助殘創業就業基地財政扶持資金按照基地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和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補助,扶持資金最高不超過20萬元;種養戶財政扶持資金按照種、養規模進行補助,扶持資金分別為1萬-3萬元。
此外,《辦法》明確申報流程為每年第一季度向所在地縣區殘聯提供申報材料,市殘聯20個工作日完成實地考察和審核批復,第二年向市縣財政部門申請對上年審核批復的市級陽光助殘創業就業基地和種養戶進行財政資金扶持。